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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一体化的几个问题

1999-05-28 来源:光明日报 邵志勤 我有话说

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多元一体的体系。经济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全球经济将成为一个均等的体系,而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规则下各国多元自主发展的体系。经济一体化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冲击很大,发展中国家应该如何面对经济一体化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抓住机遇并积极主动地解决参与经济一体化的一系列问题,对于自身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经济一体化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环境问题已成为经济一体化中一个引起广泛注意的问题。由于全球性工业化的进程和世界市场的难以控制,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此新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在其法规中作出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规定。但一些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在一些国际文件中打着合法国际组织的名义,以环境保护为由制定限制性条款干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

保护环境不仅是发达国家的理智选择,也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过程的必然方向。然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并非处于同一起跑线。由于殖民主义的侵略掠夺,发展中国家战后面临的是解决温饱问题,而发达国家却过着一种过度消费和过度排污的享受型生活。自工业革命以来,环境恶化主要是发达国家造成的。因此,发达国家要发展中国家与之共同承担环境恶果,这显然是极不公正的。

更有甚者,发达国家在国内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环境污染、开发环保技术等,大大改善了它们的国内环境,与此同时它们却向外转嫁环境危机。一是利用发展中国家对企业环境要求普遍较低的弱点,通过国际经济合作或跨国公司经营的途径,将一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然后通过国际贸易买进这些在其国内遭到环境法严厉控制所不能生产的初级产品,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转移到第三世界国家。二是采取付给高额处理费的形式,将那些难以处理和降价的垃圾输往发展中国家。如美国企业就向发展中国家长期输出各种废料垃圾,以付出较高的垃圾处理费为诱饵,其实远远低于在美国国内的处理成本。

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合作和自由贸易时,要将国内外的环境保护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保证本国的产品按国际惯例要求打入国际市场,又要严厉杜绝国外有污染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同时要争取发达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投资和技术转让,争取在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谋求最大利益。

经济一体化中的金融风险问题

自70年代以来,高科技的迅速发展,电脑的广泛应用,使金融信息在世界各地同步传递。由于国际金融业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对货币价值的控制力越来越小。同时国际货币市场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各国政府的货币和财政政策的自主权。世界金融市场的权力操纵在一些私有金融组织机构的手中。

而发展中国家正处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外汇储备不足,金融管理机制不健全,金融市场不成熟,因此往往成为国际金融投机分子和套利基金组织阻击的对象,很容易成为金融危机的受害者。

首先,在当今的货币体系中,充当国际货币的美元、日元和德国马克不是由任何国际机构发行,而是分别由美、日、德发行。这些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推行的是利己主义政策,为全球的金融自由化浪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此引起世界范围内持续的金融动荡。

第二,在国际金融体系的运行中,趋利的投机活动可以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但必须将正常经济活动的趋利投机活动和属于经济犯罪的“造利”投机活动区别开来,从而打击造利的投机活动。然而,发达国家对这两种投机活动都采取了放任态度,使“索罗斯基金”在东亚金融危机中大搞造利投机活动,给东亚国家带来沉重打击。

第三,由于不合理的国际经济和金融秩序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导致有限的国际金融资源大量流向发达的工业国家。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1996年世界投资报告》表明:1995年2/3以上的外国直接投资被发达国家所吸收,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所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还不到1/3。而且发展中国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政治经济代价,特别是在金融方面采取种种比发达国家更趋自由化的管理政策,才能吸收到一部分国际金融资源。所以,国际金融资源分配的严重失衡为发展中国家种下了金融动荡的祸根。

第四,在当今世界金融领域里,由原生金融资产派生出来的衍生金融资产在原生金融资产之上形成了一种倒金字塔的数量关系,因而造成一种特殊的泡沫经济现象。泡沫经济是地区和全球金融动荡的震源。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泡沫经济一旦在某国崩溃其影响会迅速向其他国家扩散。

针对国际金融界的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增强金融意识,防范金融风险。

经济一体化中的跨国垄断问题

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使各国企业间的竞争更加直接、激烈,发展中国家因其经营规模和研究开发能力不足而受到严重冲击,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影响将进一步扩大。世界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意味着跨国垄断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这方面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跨国公司的垄断对发展中国家的冲击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跨国公司在国内培育阶段控制着该产业的生产技术、设备和经营管理方法,并限制该产业的建立。它们还通过合资或外国直接投资形式,逐渐排斥当地企业,使该企业“逆民族化”,或通过转让落后技术设备等形式来限制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建立自己的垄断地位。第二,通过对该产业国际贸易的控制,排斥发展中国家进入主要产品市场,或者只让发展中国家企业成为它分散经营风险,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劳动力的一个配角。第三,通过高技术开发企业的合作及它们自己的开发合作和战略联盟控制最新技术,限制发展中国家一体化产业目标的实现。第四,通过生产性跨国公司之间的各种合作来划分市场,确立互相默认的势力范围,共同抵御外部企业的进入,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它们还依仗其市场力量,通过各种竞争策略吞并当地企业,使当地企业逆向转型。第五,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福利和工资待遇方面的不利地位,使跨国公司轻而易举地吸引了大量人才,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源净流失,从而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吸收能力的提高,使其在一定时期内技术水平的提高远远低于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第六,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国的渗入使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文化的强大影响形成一个“西化”浪潮,各国价值观的趋同和行为规范的同一使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受到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受害尤甚。

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产生的问题还要靠一体化来解决,解决的根本出路就在于世界经济制度的创新。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制度上的创新,经济一体化意味着全球经济制度的革命,即在全球形成一种资源配置的合理秩序,也就是世界经济体系运行的规则。首先,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必需以世界各国及其他各类国际经济行为为主体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为前提,特别是达成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共识;第二,发达国家今日的丰裕在相当程度上是靠剥削发展中国家利益实现的,因此它们理应在治理环境、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等问题上做出更多的努力;第三,充分尊重各国间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差异及其带来的不同利益与需求,强调制度的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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